长沙 株州 湘潭 衡阳 邵阳 岳阳 常德 张家界 益阳 郴州 永州 怀化 娄底 湘西

代号 @   密码   

现在时间:
首页| 名师名校| 报刊摘要| 招生与培训| 招聘广场| 教师之窗| 学生社区| 研究成果| 教育商务| 教育论坛|
民办教育| 扶贫助学| 休闲时光| 家教广场| 学历学位| 家长学校| 公告栏| 潇湘学校在线| 校长之窗|  
关于全省开展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办法的说明[市州、县(市)区].doc
 首页 > 信息服务 > 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化
关于全省开展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办法的说明[市州、县(市)区].doc
2004-03-19 10:03
    一、评测目的
    为了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使用符合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的管理软件。通过定期开展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建立教育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实现教育管理数据资源共享,建设全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推动我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的发展。

    二、评测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第一部分:学校管理信息标准),对湖南省内教育系统使用的教育管理软件的数据进行评测。今后视《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继续颁布的内容,逐步开展全面评测。

    三、评测工具
    采用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监制的标准化数据评测软件进行技术评测。

    四、评测程序
    1、建立各级评测点。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技术承办部门,要按照湘教通[2004]8号文件要求配备数据评测用的硬、软件。
    2、确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评测工作技术培训班,学习评测工作流程和评测软件使用方法。
    3、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评测点对在用的教育管理软件数据进行技术评测,得出评测报告,汇总评测结果,层层上报。
    4、时间安排:(1)2004年4月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本辖区首次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暂时有困难的,可顺延至5月1日,并将评测结果汇总后上报市州教育局主管部门(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2)2004年7月31前各市州教育局完成本辖区首次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并将全市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今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直学校及本辖区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
    5、今后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工作予以监督和抽查。

    五、评测办法
    1、对教育系统内自行开发的教育管理软件,教育管理数据标准评测办法分自行评测和委托评测两种办法。自行评测是指配备必要的条件建立本地区评测点,对所辖学校和教育单位的教育管理软件进行评测。委托评测是指暂时没有条件建立评测点的地区,将本地区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委托给有评测条件的上一级技术评测部门予以评测。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评测点。
    2、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购买的各类教育管理软件(即商品化教育管理软件),各地要督促原开发企业或单位立即到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评测。
    3、需委托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评测的,评测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评测实施细则》及《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管理办法》。

    六、评测要求

    对不符合教育部《标准》的软件在2004年6月30日前予以整改,2004年6月30日起,将停止使用不符合教育部《标准》的管理软件。

    七、评测经费
评测组织工作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解决,技术评测费用按教育部文件规定由提交评测的单位承担。
   
    八、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发展计划处负责全省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的统筹管理,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评测的日常业务和技术工作,受理暂时没有条件开展评测工作的单位委托的技术评测,并负责全省商品化教育管理软件的评测认证工作。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本地区和直属单位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的统筹管理,日常业务和技术工作由当地信息中心负责(没有成立信息中心的由教育局指定技术承办部门)。
相关信息
高等学校中专部代码
湖南省2001年教育统计快报--学校数
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管理办法
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申请表
同类信息
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管理办法
湖南省教育管理软件数据标准化评测申请表
Copyright © 1996 - 2004 BJED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